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 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强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根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操作规程》,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厅党组会审议等立项程序,现将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第一批)和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向我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我厅郑重声明:省科技厅领导及其工作人员从未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布置与省科技厅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工作,从未要求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提供与省科技厅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服务,如推销各种产品、书籍,甚至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等。请各地科技部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遇到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厅联系核实,情节严重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予以追查。
业务咨询电话:025-86637560
监督投诉电话:025-57723606
附件: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第一批)和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支持项目清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0月10日
说明:公示项目名称在合同签订时将进一步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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