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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平谷区科信局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认定资金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8:56:16 发布部门:平谷区科信局 收藏

  平谷区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平谷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平谷区科信局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企业认定资金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内容

  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对新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资金奖励,晋级补差,通过复审保持认定的不享受资金奖励。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1、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企业专精特新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平谷区。

  3、按时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年度信息。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平谷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申报表》 (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统计报表中的“企业基本情况表”(表号101或201)

  4、2022年度完税证明

  5、“专精特新”认定证书

  6、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

  7、企业区域综合贡献指标体系 (附件2)

  8、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年度信息截图;

  9、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1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

  1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已获得过区级财政资金奖励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资金奖励的企业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如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予以一票否决。

  3、项目申报企业对材料的真实性负有全面责任,对出现虚假材料问题,将取消享受资金奖励资格,已拨付的奖励资金予以追回,同时纳入企业“黑名单”管理,不再予以政府支持;拨付奖励资金时,如企业注册地迁出平谷区,不再予以支持;企业获得奖励资金后若注册、纳税及统计关系迁出平谷区,则须退回所有奖励资金。

  五、申报时间

  申报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受理单位:平谷区科信局 1531室

  联系人:徐小菊 电话:69980623

附件下载
附件1:平谷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申报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 :企业区域综合贡献指标体系.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doc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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