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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04:44 发布部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盐科产〔2017〕97号)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申报建设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资金、资产、技术、人才等实质性投入,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以上。

  2、拥有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带头人,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研发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

  3、具有专门研发场所,能满足研发需要,研发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4、具有满足一般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5、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拥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编制《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驻盐高校、市属科研院所申请认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直接向市科技局科研成果处提交。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科技创新提升年要求,做好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认定率统计工作;依据申报单位申报书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其中规上企业占比不得低于50%。

  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10月27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和相关附件、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科研成果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南路7号科创中心413室,联系人:王莉莉,电话:0515-80989606。

  4、各县(市、区)联系电话如下。亭湖:0515-89881225;盐都:0515-88116275;盐南高新区:0515-86669366;经济技术开发区:0515-89969707;响水:0515-69801122;滨海:0515-84108929;阜宁:0515-87383029;射阳:0515-69688595;建湖:0515-86216330;大丰:0515-87031526;东台:0515-89561395。

  附件:

  1、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2、2023年度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
附件1-2.zip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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