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坚持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我局开展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
现将我局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13件和决定废止失效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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