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抓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机遇,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结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20号),现开展我区2024-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科技项目储备摸底工作,征集相关领域科技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本次储备摸底工作旨在梳理当前我区高精尖产业中未来产业科技项目开展情况,为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打好基础。对经专家评审获得支持的项目,提供专项辅导,并优先向市级以上推荐,为促进我区未来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重点领域
(一)未来信息
面向未来信息通信和先进计算需求,重点发展通用人工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6G)、元宇宙、量子信息、光电子等细分产业。
(二)未来健康
面向未来生命健康和医疗需求,重点发展基因技术、细胞治疗与再生医学、脑科学与脑机接口、合成生物等细分产业。
(三)未来制造
面向未来制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融合化需求,重点发展类人机器人、智慧出行等细分产业。
(四)未来能源
围绕新型能源系统建设需求,重点发展氢能、新型储能、碳捕集封存利用等细分产业。
(五)未来材料
面向前沿新材料需求,重点发展石墨烯材料、超导材料、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新一代生物医用材料等细分产业。
(六)未来空间
面向未来太空探索需求,重点发展商业航天、卫星网络等细分产业(详见附件1:《北京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20号))。
三、项目条件
(一)项目单位条件
1.在石景山区域内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已申请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的企业优先。如获得相关资质,请提供证书图片或者资质编号。拟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明拟申请。
2.近3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法院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经营状况良好。
3.在所研究领域应具有较好的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能够出具正式运行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联合实施项目相关成员单位应符合第2-4条要求,牵头项目单位应符合第1-4条要求,为该项目的实施和投资主体。
(二)项目条件
1.项目应为在施项目,启动日期原则上应在2023年7月之后,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适当延长。
2.项目总投资额应不低于500万元,联合实施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3.项目应具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有完备的内部立项及实施手续。
4.联合实施项目的各成员单位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整体方案以及各子项目实施方案。
四、申报方式
1.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项目储备表”(附件2)和“项目主要情况表”(附件3),并于2023年10月16日(星期四)前将完整电子版材料(均提供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kwzhxmb@163.com,邮件名请以“企业简称+储备项目”命名。
2.后续如有需要,将另行通知项目单位提供其他详细材料。
3.项目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
4.项目单位联系人请关注“创新石景山”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各项通知信息。并点击“创新石景山”-创新服务-创新讲堂,查看课件了解科技项目申报相关资讯。
(联系方式:产业促进科石桂莲、李欢;88791372)
附件:1.《北京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20号)
2.2024-2025年石景山区未来产业科技项目--储备简表
3.2024-2025年石景山区未来产业科技项目--主要情况表
石景山区科委
2023年10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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