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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惠州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7日 09:23:22 发布部门: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惠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社会发展和生命健康领域的技术攻关及成果推广应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升城市社会治理科技水平、加快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供给,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现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惠州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题

  专题一乡村振兴领域

  支持现代种业、粮食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预制菜等)、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数字乡村、农村厕所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育种、养殖、加工、流通等自主可控全链条装备研制和技术转化应用。其中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推广示范类项目定向组织申报。

  专题二 碳达峰碳中和

  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态和资源循环等领域中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核心技术实施攻关专项,突破绿色低碳技术瓶颈,积极推广相关成果示范;着眼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依托能源结构优势,聚焦二氧化碳捕捉利用与储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新材料、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开展基于核能、氢能、高效光伏电池、燃料电池、固态储能、碳基能源高效催化转化、CO2高值化转化利用、电力多元高效转换等热点领域绿色低碳技术研究。

  专题三生态环境领域

  围绕水资源保护与高效循环利用、水生态修复、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等开展新技术及装备研发;针对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技术创新;基于大气环境保护开展臭氧(O3)、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开展技术研发,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低成本超低排放技术及装备研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农林生物质废物资源化与能源化利用科研攻关。

  专题四公共安全领域

  围绕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及应用;支持为保障人们饮食用药用妆安全开展非法添加物快速检测、危害分析及风险监测、远程监控等技术攻关;支持石化装备、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验、可靠性分析、寿命分析等技术攻关;围绕气象现代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消防救援、交通运输、计量测试等实施技术研发。

  专题五生命健康领域

  支持研究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病因,从生物学角度探索其发病机制,揭示情感性精神障碍的临床特点,以提高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等精神卫生领域的技术创新性研究。本专题定向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须是熟悉本研究领域,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在职科技人员。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本次只可申报1项项目。

  (五)项目内容应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签署《项目申报承诺函》。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技术、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调整。

  (六)截止网上申报时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超2项(含)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科技计划项目在研,或有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

  4.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社会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三、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采取择优支持,分财政资助项目和经费自筹项目两类。拟立项项目经专家审议,并按程序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按年度财政预算分两批出库支持。

  (一)财政资助项目:各专题立项不超过2项,立项项目每个资助1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方式。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二)自筹经费项目: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并承诺自筹资金到位。

  四、入库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系统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必须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按时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程序如下:

  (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

  (二)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申报人通过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项目按程序立项后,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报送市科技局(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审查推荐。

  1.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正式行文将《项目推荐函》报送至市科技局;

  2.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将《项目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

  五、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7:00时;

  (二)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17:00时;

  (三)报送项目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7:00时。

  六、联系方式

  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科李豫军2829099

  附件:项目申报承诺函(模板).doc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8日

附件下载
项目申报承诺函(模板).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xiaoli)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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