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590〕号)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遴选工作,经各地级以上市申报、部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佛山市、东莞市为我省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申报城市。
现予以公示。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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