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全国高校院所与江苏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促进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要求,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须为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或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或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合作双方已经签订了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了合同认定登记,同时上传了合同及发票。
2. 2019年以来已立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3.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通知(附件)要求。
三、申报要求
1、以高校院所为主体申报(请合作企业协助),向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申报。
2、“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中填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和主要完成指标的字数请控制在300字以内。
3、网上填报完成(且网上显示初审通过)后,请将网上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签名、盖章后,于11月23日17点前将扫描件发送至xiesy@sipac.gov.cn,纸质“项目申报书”和“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交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应有水印,加盖的公章应为单位一级法人公章)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
谢思远67068005
姚 飞67068017
沈志刚67068012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夏 伟66681677
江苏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025-83363139
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025-89665881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