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开展南通市市区企业技能人才培育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南通市市区企业技能人才培育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16:19 发布部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藏

  海门区、通州区、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的若干政策》(通委发〔2021〕16号)和《南通市市区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奖励办法》(通人社规〔2015〕12号)精神,拟开展市区企业技能人才培育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在海门区、通州区、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企业工作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经人社部门推荐或组织评审(含考试),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含)期间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分别给予个人5000元、4000元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申报材料

  《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技能人才个人奖励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三、奖励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准确填写《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技能人才个人奖励申报表》,连同相关申报资料报所在企业审核。

  (二)企业将本单位符合奖励要求的人员材料汇总,并填写《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技能人才个人奖励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报区人社局初审。

  (三)区人社局审核后将汇总表纸质档(加盖公章)、电子档及相关材料于10月15日前统一报市人社局职建处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个人技能奖励需取证时在市区参保,且目前仍在参保状态。

  (二)上述对个人的技能奖励,扣除其以前获得的低级别奖励;获得两个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就高享受1次奖励。

  (三)市区企业技能人才培育奖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培训补贴、市就业补助资金培训补贴、省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培训补贴等不得重复申报,只能享受其一。

  附件:

  1.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技能人才个人奖励申报表

  2.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技能人才个人奖励汇总表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