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连云港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企业自查自改自评后积极申报,经核查,现将拟推荐申报2023年度连云港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9日。公示名单如下:
1.国网灌云县供电公司
2.江苏东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发改委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631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580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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