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发局,徐州经开区发改局,徐州高新区经发局,淮海国际港务区经发部: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2〕96号)等文件精神,为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广泛推广应用,不断和壮大新品市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组织申报2023年徐州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以下简称“两新”),应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带动性,属于资源节约、绿色环保、替代更新、先进制造技术产品,技术、产品基本成熟,但规模化市场应用还存在一定瓶颈制约,推广应用能引领产业技术进步方向,能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体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技术政策;
2.符合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的需要,或重大工程和国民经济建设急需;
3.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或以上;
4.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权属清晰;
5.属于国家实行特殊行业管理的产品,需提供相关资质。
近三年通过省级以上鉴定的新技术新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首台套等产品,可优先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两新”申报遵循自愿申报原则,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工信主管提出申请。主要程序如下:
1.申报。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2.初审。企业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的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市工信局。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两新”需提交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申请书主要包括:
1.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申请表。
2.企业和产品简介。企业简要情况,产品主要应用领域等,500字以内。
3.真实性承诺。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盖公章。
4.产品技术总结。攻克的技术难点、技术创新点、主要工艺路线等。
5.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新产品查新报告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组织的新产品鉴定证书。
6.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
7.产品检测测试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
8.产品标准。
9.客户应用证明。销售合同1-2份或客户意见等。
四、有关要求
1.企业申报的新技术新产品已通过相关鉴定的,应将鉴定专家组成员名单、鉴定意见等材料复印后装订;已取得相关专利的,将专利证书复印装订。无相关证明材料,所填数据不予认可。
2.各地推荐上报的“两新”,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通过名单,以《徐州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两新”,自公布之日算起三年内有效。
3.对列入《徐州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两新”,依据《关于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徐委发〔2016〕43号)有关要求,给予鼓励支持。
4.各地要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选择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带动性的新技术新产品。请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函、申请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报我局。
联系人:张舒华 电话:0516-80801826 邮箱:1347584850@qq.com
附件:
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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