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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度通州区新型研发机构创建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7:49:24 发布部门:通州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等文件精神,围绕通州区主导产业,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本地区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和创新能力,培育一批较高水平研发机构,并扶持其创建成为新型研发机构。区科委启动2023年度通州区新型研发机构创建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实体位于通州区,且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

  (二)研发机构具有明确的业务发展方向,且符合北京市和通州区产业发展定位,具有清晰的战略规划和目标任务。其主要功能包括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

  (三)具有完备的研发条件。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

  (四)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常驻科技人员不少于10人,且占职工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为机构全职人员或常驻人员;

  (五)能够持续运营,具有相对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近一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收入总额比值不低于20%。上一个会计年度成果转化收入占同期经营性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六)具有创新、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管理、薪酬激励、内控监督、成果转化等制度。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育教学、园区及孵化器管理等活动的单位不予受理。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对处于建设期的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事前直接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支持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如有特别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二)特别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指与国家、市政府相关部门签订了合作共建、战略合作等协议的新型研发机构,或市、区政府明确重点支持建设的研发机构;

  (三)支持资金是对新型研发机构创建过程中的运营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与维护、人才团队引进与培养、人员薪酬与绩效、科技项目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线上填报要求

  1.在线填写通州区新型研发机构创建补助申报书;

  2.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申报系统。

  (二)纸质材料要求

  区科委对线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相关材料,在规定处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请确保申报材料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

  申报机构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封皮、申报书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报送区科委。装订顺序为:《通州区新型研发机构创建补助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材料及附件一律采用A4纸(采用三孔一线方式装订),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3日期间,登陆通州区科技项目服务系统(https://kwf.bjtzh.gov.cn/tzkwzp/)按要求注册单位账号后,在新型研发机构创建模块进行进行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请提交至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二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联 系 人:耿大乐

  联系电话:89526693-1035

  特此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通州区新型研发机构创建补助申报书.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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