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加强制造业创新中心动态管理,促进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健康发展,按照《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沪经信技〔2022〕387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以下简称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考核对象
参加定期考核的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为:上海先进激光技术创新中心、上海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等2家创新中心。
(二)评估对象
参加年度评估的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为:上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上海增材制造制造业创新中心、上海燃气轮机制造业创新中心、上海高端医疗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上海超导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上海船舶动力制造业创新中心等6家创新中心。
二、考评内容
本次考评主要对照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所设定的内容,对创新中心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技术溢出模式、公共服务水平、创新资源汇聚、核心定位发挥、协同化创新、市场化运行、公司化发展、产业化推进、标准化工作、可持续发展和对行业发展推动作用等情况进行考评。
定期考核的时间区间为创新中心获批组建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年度评估的时间区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三、考评要求
请各创新中心做好《2022年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价材料》(详见附件)的填报工作,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于11月30日前提交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具体答辩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赵万里 23119385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李 晔 18121388235
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21楼
邮箱:zhaowl@sheitc.sh.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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