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环境、拓展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空间,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到光明创新创业,我局在省市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于2022年9月印发了《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管理规程》(以下简称《管理规程》)。经过近一年的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管理规程》予以修订,草拟了《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管理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时间为9月22日-10月2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0月23日(不含)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一、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管理规程(修订)征求意见”字样。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2115(邮编:518107),联系人:龙工,0755-21389050。
二、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rzjjyk@szgm.gov.cn,并在标题注明“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管理规程(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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