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3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
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税务局、总工会六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2022年度第一批企业稳岗返还的市直企业进行了集中审核。经审核,市直共有1323户企业符合享受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受惠职工56594人,返还资金总额25849612元。现将符合条件的市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月26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来访的形式向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7-83612117、0517-83612115
附件:淮安市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返还汇总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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