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系列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23〕13号)第11项《支持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采取免申报方式,经市科技局党组(扩大)会审定、市创新办备案等程序,现将拟支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9月25日17:00时。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联系:常州市科技局产学研处 电话:85681559 监督投诉联系:常州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电话:8568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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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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