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我市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工贸〔2020〕130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商财〔2022〕22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外贸稳中提质部分项目已经完成企业申报、部门核查等程序。在符合资金扶持条件的企业中,扶持企业境外参展4项,出口信保统保平台49项,进口设备贴息7项,外贸稳中提质88项。现拟对以上148项符合资金扶持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昆山市商务局外贸科57598679
昆山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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