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与相关工作安排,我办拟于近期开展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
二、申报方式
本次年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需同时提交纸质资料)。
(一)网上项目申报
登录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https://zxzjsb.szgm.gov.cn:2443/zjsb/client/#/logined),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已注册用户可凭账号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申报;新用户请先注册,可参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引》(附件7)。
(二)寄送纸质版资料
各申报主体将纸质版申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有关要求(附件7)准备齐全后,确保在工作时间内寄送至资金办。收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德雅路298号公共服务平台,收件人:梁工,联系电话:88219575。
项目申报书请与申报系统填报信息确认完全一致,否则将判定初审不通过;快递需备注“单位简称—文化事业资金24年度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建设,积极探索光明打造“高质量高颜值”深圳北部文化高地要求的的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精心策划提升深圳及光明影响力、增强文化软实力的打基础、利长远、谋发展的优质项目,按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多做文化惠民、文化利民、文化便民的实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勤俭节约、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深圳市、光明区财政有关规定,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务必实事求是,按照区财政资金管理和《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等有关规定,确保所编预算切合实际、计划周详,反复核对无误后方正式提交。
(三)有序申报、严格审核。按照《2024年度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周密做好策划,加强项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严格规范申报。
资金办将在申报期内,按《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指南》(附件1)及《申报工作相关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附件7)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全的,申报主体在收到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按要求重新提交材料;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资金办咨询,联系人:梁工,电话:88219575。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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