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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征集】关于征集丰台区重点商圈专项工作承办机构的公告

【征集】关于征集丰台区重点商圈专项工作承办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5:45:43 发布部门:丰台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丰台区重点商圈建设,现公开征集项目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台区重点商圈专项工作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围绕丽泽、科技园区、方庄、马家堡、槐新等重点商圈发展定位及资源优势,开展以下工作。

1.梳理优质商业品牌资源,拓展联系渠道,与品牌方进行良好互动,形成商业品牌资源库(不少于100个),推动3家以上商业品牌达成落地丰台意向;梳理商圈现状,摸排潜在商业空间,对接商业品牌资源,举办商圈品牌对接会,进一步丰富商圈业态。

2.加强与商圈内重点商业企业协同联动,组织引导重点商业企业开展多元业态融合的主题活动不少于30次,提升商圈消费活力,营造消费氛围。深挖各商圈特色亮点,通过短视频、专题推文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工作,扩大我区商圈在全市范围内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3.围绕工作内容、经济和社会效益、消费者满意度、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二)项目金额

40万元

(三)征集要求

1.参加公开比选的应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有相关工作经验。

三、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18:00止。

四、申请方式及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企业简介、相应资质及业绩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3.填写丰台区商务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提出项目策划方案及报价;

4.申请单位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盖章并扫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ftswjltfzk@mail.bjft.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丰台区商务局将组建比选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办单位,比选结果将予以公示。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商务局所有。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3833970,63837580

  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

  2023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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