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和《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设立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的协议书》,经组织申报、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应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551-62655036;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0551-62659203;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邮政编码:230091。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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