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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24:55 发布部门: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2〕86号)文件精神,根据《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运行管理办法》(锡科规〔2023〕18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无锡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科技服务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围绕“465”现代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概念验证类平台,重点突出对我市产业提升提供共性技术和资源支撑,为各类科研活动提供高水平的科技服务。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研发设计类

  1.平台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已实质性开展运行,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收入能够有效支撑自身良性运行发展;

  2.技术水平与能力在本市具备领先优势,有较为明确的用户群体;

  3.平台服务场所相对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平台有相应服务领域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

  5.平台有稳定的专业服务队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6.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明确平台服务部门机构的设置,制定平台的服务流程和规章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二)检验检测类

  1.平台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已实质性开展运行,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收入能够有效支撑自身良性运行发展;

  2.平台服务场所相对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平台有相应服务领域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

  4.平台有稳定的专业服务队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5.上年度取得科技服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科技服务收入需经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认定;

  6.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明确平台服务部门机构的设置,制定平台的服务流程和规章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三)概念验证类

  1.平台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已实质性开展运行,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收入能够有效支撑自身良性运行发展;

  2.平台服务场所相对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拥有能够支撑概念验证全流程服务的仪器设备资源;

  4.具有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专业化人才团队,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人员应至少包括技术经纪(经理)人2人、基金投资项目经理2人;

  5.拥有概念验证项目咨询专家顾问团队,专家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团队成员应为学术界、产业界、投资界等领域的知名专家、资深学者、行业龙头或标杆企业家、专业投资人等;

  6.依托单位单独或与其他主体合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

  7.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有持续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稳定项目来源,累计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10个。近两年已完成概念验证服务的项目不少于5个,获得股权融资不少于500万元或实现技术许可、技术转让交易额不少于200万元,获得概念验证服务收入不少于10万元;

  8.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明确平台服务部门机构的设置,制定平台的服务流程和规章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三、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无锡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申报书(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见附件),项目名称应为无锡市***(技术领域)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并根据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六份,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送至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

  2.已建有市级(含)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依托单位(高等院校以院系为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研发设计类和检验检测类平台的新申报。

  3.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择优推荐。各市(县)、区最多推荐5项,无锡经开区最多推荐3项。高等学校、省部属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申报项目不受推荐限额限制。

  4.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于10月9日(星期一)前将项目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四、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朱莹 0510-81826946

  (二)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联系方式:

  江阴市科技局 周红芬 0510- 86861553

  宜兴市科技局 刘 博 0510- 87986293

  梁溪区科技局 叶 飞 0510- 83158953

  锡山区科技局 孔祥存 0510- 88212135

  惠山区科技局 庄静伟 0510- 83891795

  滨湖区科技局 沈奇峰 0510- 81178558

  新吴区科技局 金 兰 0510-81890900

  经开区经发局 陆佩琳 0510- 80580069

附件下载
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docx

  无锡市科技局

  2023年9月8日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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