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经审核,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拨付给你们。
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作账务处理,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拨付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4日
(联系人:成静,电话:81098530、81098946)
附件
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拨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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