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宿迁市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将2023年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资金拟补助企业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至9月2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高新处:0527-84358662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0527-84338535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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