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科技厅5部门共同启动了《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修订工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征求行业专家意见,形成《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现予公示,公示期9月13—9月2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可通过书面形式传真至省商务厅,单位反映请盖公章,个人反映请署实名,并赋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赛,刘影,电话:0571-87051962,传真:0571-87051904。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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