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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5:10:17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推动企业创新和科技进步中重要作用,促进更多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448号)要求,现就我省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园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注册地在江苏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 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 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 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对符合以下推荐条件的,予以优先设立:

  1. 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含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 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智改数转”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等)。

  3. 近三年入选省级以上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

  4. 入选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百企引航”行动计划企业等。

  5. 我省重点产业链、优势产业链和卓越产业链领域,由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年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且在高质量就业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申报程序

  本次省创新基地申报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排序推荐,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省人社厅综合评议的方式开展。

  三、注意事项

  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设立2年以上,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博士后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2023年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请参见附件1),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 评价评级、承担项目、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

  2. 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8日(周日)下午17:00前,提交如下材料:

  l 纸质材料:包括各申报单位的《申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和《申报表》中涉及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合并胶装,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l 电子档材料:《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附件1)和《2023年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的电子文档请发邮箱:jmx@sipac.gov.cn。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咨询电话:

  热 线(0512)67068000

  蒋梦溪(0512)67068030

  倪 兰(0512)65223567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09-13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2023年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xlsx
(责任编辑:xiaoli)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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