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秘〔2022〕28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医药〔2022〕265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和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办秘〔2017〕211号)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9月12日-9月18日)。
业务咨询:市经信局医药处63538802
投诉电话:市经信局机关党委63538563
附件:1.2022年度生物医药专项政策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拟兑现资金汇总表
2.新药研发项目条款资金明细表
3.新获注册批件并就地转化的药品资金明细表
4.新获注册证并就地转化的医疗器械资金明细表
5.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资金明细表
6.首次取得登记号并在我市投产的原料药、辅料资金明细表
7.新关联制剂的原料药、辅料资金明细表
8.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培育品种目录资金明细表
9.药械单品种年销售收入上台阶资金明细表
10.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明细表
11.支持配套平台建设资金明细表
12.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政策资金明细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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