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经科局、中医药管理局、财政局,三江新区发展政策研究局、社会事业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市,加快建成区域中医药中心,我市将实施一批中医药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推动中医药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科普示范,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是在宜宾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在所申报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知识产权成果,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资金保障及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申报单位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和专业财务管理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工作经验,为项目实际主持研究工作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满2年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应为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2年。
(五)每个项目负责人2023年项目限申报1项,已申报过本年度其他科技计划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且逾期未验收的、在科研诚信惩诫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和单位不得申报。
(六)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跨区域、跨学科、跨单位协作,联合申报,协同开展技术攻关。以合作形式联合申请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知识产权归属,并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
(七)获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项目,发表的论文必须标注“由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获得的知识产权必须纳入宜宾属地统计。申报单位的R&D经费支出和技术合同登记额,均为宜宾市上一年度的入统数据。
(八)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应明确合作形式(如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
(九)各项目承担单位均要合理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参与科技创新工作。
(十)同一课题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
(十一)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课题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十二)不受理涉密课题。
(十三)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用好、用活有限财政资金,2023年市级中医药科技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申报数量为:三江新区、各县(区)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市中医医院限报3项,其它企事业单位限报2项。
(十四)根据评审结果,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分类予以资金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二、申报领域
(一)中医药临床研究(课题标志“中医药临床”)
研究内容:围绕我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防治重大疾病、慢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等,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目标,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及诊疗方案、中医优势病种数据模型、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临床应用等研究;围绕中医优势病种,开展中医药治疗方案经方、验方或医院制剂的临床应用研究及安全性评价研究。提高临床疗效,加快新技术、新疗法和新制剂的开发,形成中医药防治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方案。
考核指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或申请专利1—2项。开展临床诊疗示范,形成诊疗技术规程1—2项或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1—2项,形成可应用于实际的技术方案或规程1套。
(二)中医药产业研究(课题标志“中医药产业”)
研究内容:开展无公害和规范化药用动物人工养殖技术研究;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中药材种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研究;中药材种质资源创新、标准化栽培与示范、药材质量一致性研究;中药材加工技术研究;中药饮片炮制加工共性技术研究;中医经典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养生食品(药膳)、功能型化妆品、日化产品、中医医疗器械、中药装备、中兽药、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究开发。
考核指标:自筹经费与申请支持经费比例不低于1:1。形成工艺与质量标准体系或完成新产品开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或申请专利1—2项。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400万元以上、完成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200万元以上。
三、申报程序
2023年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填报“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上传。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ybkjj.tccxfw.com/),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首次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的单位,申报单位先向归口部门提交注册并通过后,单位项目申报人再向单位提交注册。已注册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和扫描上传相关附件,申报资料盖章部分扫描后作为附件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表、自筹资金承诺书及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情况统计表等相关附件,审核通过后提交报送项目归口部门。
(四)归口部门审核、报送市科技局
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根据申报要求严格审查,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后提交到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限
申报日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2日为网上在线提交申报书的最后期限,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件。待申报项目进入专家论证程序后,相关业务科室另行通知申报书纸质件报送。未进入专家论证程序的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各县(区)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请各县(区)认真组织辖区内的项目申报、严格项目审核,并将科技、中医药、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函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科技监督科。
六、申报咨询
申报指南咨询: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农社科
王翔宇 0831-8228143
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规划与产业科
周富贵 18090964986
申报流程咨询:宜宾市科学技术局资源配置与科技监督科
张婷婷 0831-8228140
附件:1.自筹资金承诺书
2.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情况统计表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
宜宾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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