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申报工作。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分为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补和首次入规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奖补三类,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
1. 宁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 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且本年度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二)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补。
1. 宁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 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且连续两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3. 企业属于2022年纳入统计调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且2022年研发费用总额(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年度研发费用小计”数据为准)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中“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为准)达到3%及以上。
(三)首次入规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奖补。
1. 宁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 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且连续两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3. 企业属于2022年首次纳入统计调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流程
1. 市、县(区)科技局、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本级税务管理部门通知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推动做到应报尽报。
2. 企业登录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s://kjt.nx.gov.cn),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 市、县(区)科技局、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同级税务、财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和数据进行审核,填报本地区《申报企业汇总表》并联合推荐。
三、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各地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四、业务咨询方式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蒲 勇 0951-5032687
苏胜亮 0951-5066384
申报系统服务电话:0951-5011204,5020580
附件:申报企业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9月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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