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宝安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加速壮大、结构持续优化、质量显著提升,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宝安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咨询服务机构项目,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咨询机构项目;
(二)项目总金额:不高于40万元(含本数);
(三)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一年。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投标单位满足投标资质要求、企业诚信要求,以及所提交投标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
4.集群重点企业、行业组织、创新载体的联系方式列表。
5.软件产业研究分析成果及产业统计监测手段证明材料等。
6.承接政府软件产业相关的产业规划、政策、发展研究报告等项目列表,以及项目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团队成员的学科领域、职称或学历列表,以及相关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自投标截止日倒算,退休返聘人员可提供相关劳动合同证明)。
8.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质量措施、项目保障措施、项目服务承诺等内容。
9.项目报价文件,包含各项内容明细。
以上所提供的每页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因未胶装成册造成的文件损坏或丢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密封日期和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
5.投标文件所需要费用由投标人自费。
四、定标方式
采用综合评议法,评分标准详见评分细则。
五、征集时间及提交地址
(一)征集时间:2023年8月 日-2023年8月 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不予接收。
(二)提交地址: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810室。本项目不接受快递投递标书。投标文件盖章扫描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bajcjdl@baoan.gov.cn。
六、其他说明
(一)本文件不作为正式合同条款,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二)相关需求和工作办法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终止采购。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810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755-27849120
附件:1. 采购需求书
2. 采购项目评分细则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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