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山市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山市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
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3〕56号),结合昆山实际,决定将新一轮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在昆山全面复制推广,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改革事项及推广措施
(一)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1. 投资管理领域(3项)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化、标准化、信息化
主要内容:统一省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实现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等标准化。整合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土地、规划等部门业务系统深度融合,部署应用审批标准化成果,通过细化项目编码规则,大力推行电子证照,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和建设过程精准管理,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住建局。
落实举措: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清单化、便利化。常态化做好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认领工作,实行事项清单管理。聚焦审批精细优化,不断精简审批流程,加强对事项办事指南、申请流程及办结时限等关键信息梳理。针对高频办理事项梳理制定服务手册,强化网上填报办理指导,提高服务效率;着力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集成服务。聚焦审批全流程,以昆山市投资建设一网通办平台为服务载体,深层次整合工程建设各项审批事项。不断提升“一网通办”使用率,统一报建端口,实现数据共享。
完成时限:常态化。
(2)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平台
主要内容: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立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平台,实现出口货物海关检验检疫证书数据电子化。
责任部门:昆山海关。
落实举措:积极参与平台试点,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企业端应用在线培训。
完成时限:已完成。
(3)航空货运电子信息化
主要内容:探索建立航空货运电子信息标准体系。搭建电子货运信息服务平台,为航空公司、机场货站、枢纽机场、货代企业、卡车企业等提供跟踪查询、在线监控、在线物流交易等信息服务,实现出港收货—安检—货物鉴定等全流程一站式电子化操作。推进航空货运电子运单应用,实现机场货站与航空公司数据实时互联互通。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落实举措:长三角国际空港信息服务平台是长三角国际空港昆山现代物流中心打造的一个公共信息化平台,为昆山地区企业提供优质的航空物流“一站式”解决方案,涵盖运力保障、地面服务、通关物流等服务模块,实现企业全方位的项目过程管理、时间和成本控制。目前长三角国际空港信息服务平台一期已经交付使用,二期与东航物流、上海机场集团、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正在推进。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 政府管理创新领域(5项)
(4)水路运输危险货物“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
主要内容:海事部门搭建多途径互联互通渠道,在水路运输危险货物监管中实行“智慧获取、信息核查、开箱查验、调查处理”四步稽查法,精准打击危险货物谎报匿报行为。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落实举措: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形式完成船舶与港口申报许可,在全市5家危货码头装卸区设置视频监控,进行装卸监管,并按照30%比例进行实船现场核查。
完成时限:已完成。
(5)海事政务闭环管理
主要内容:推动海事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通过实施不见面受理、网上审批、不见面补正、邮寄发证等措施,大幅提高海事政务服务效率。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落实举措:目前海事业务在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省交通运输厅一体化平台完成海事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
完成时限:平台上线时间由省厅统一部署安排。
(6)国际航行船舶“模块化”检查机制
主要内容:遵循“自上而下、从后到前、由外至内”的原则,对国际航行船舶驾驶台、无线电等十个模块进行安全检查,提升检查服务效率与质量,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形成“无接触”远程模块化检查模式。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昆山不涉及国际航行船舶需求。
(7)应用电子劳动合同信息便捷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
主要内容: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公布接收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数据格式和标准,方便企业和劳动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电子劳动合同信息。依托电子劳动合同信息,支持企业和劳动者便捷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和待遇申领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业务。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落实举措:自2019年10月起,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和待遇申领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业务需在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完成。省平台已初步设立电子劳动合同功能端口。目前,省厅正在对平台中电子劳动合同端口及经办业务关联功能作升级完善,完善后在全省统一推广使用。
完成时限:省平台端口功能升级及推广时间由省人社厅、苏州市人社局统一布置,昆山将积极配合做好推广落实工作。
(8)医药招采价格调控机制
主要内容:依托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对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与采购的企业、医疗机构开展价格监测,督促企业和医疗机构遵守集采、谈判等价格管理结果,引导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责任部门: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药品和医用耗材由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部门组织招标采购,县级医疗保障部门无相关权限。
3. 金融开放创新领域(6项)
(9)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
主要内容: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为境外非居民纳税人提供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的便利。
责任部门:人行昆山支行、市税务局。
落实举措:昆山人行已实现非境外居民跨境人民币缴税业务,国库业务已上收苏州人民银行。
完成时限:已完成。
(10)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诚信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
主要内容:支持银行在业务背景真实的前提下,为优质诚信企业办理与境外分公司、项目部等机构账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收付业务,解决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境内外资金划转难题。
责任部门:人行昆山支行、市商务局。
落实举措:推动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将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纳入优质可信跨境人民币结算企业名单,进一步便利企业开展对外承包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
完成时限:已完成。
(11)证券、期货、基金境外金融职业资格认可机制
主要内容:建立证券、期货、基金“三位一体”的境外金融职业资格认可机制。具有境外相关金融职业资格,所在国家(地区)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金融人才,无需参加专业知识考试,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考试后,即可申请注册从业资格或办理执业登记,开展金融专业服务。
责任部门:昆山无证券、期货、基金行业监管机构。
完成时限:昆山层面无证券、期货、基金监管权限,不涉及。
(12)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
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推动改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条件,助力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责任部门:人行昆山支行、市金融办。
落实举措:推动辖区内各银行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权利融资业务,为38户企业和个人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开户,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面推广“昆山金融超市”平台,完善平台功能,谋划“金融伙伴计划”系列活动,举办投融资对接、政策宣讲等活动。
完成时限:已完成。
(13)科创企业票据融资新模式
主要内容:根据政府管理部门发布的科创类企业名单,深入推进科创企业金融需求对接,建立银行系统支持名录,运用票据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给予企业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加快办理贴现,或通过引入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等资源提供担保支持办理贴现。
责任部门:人行昆山支行、市金融办。
落实举措:运用中央银行再贷款资金支持昆山农商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累计发放8.2亿元支小再贷款用于“苏创融”产品对接;推动工商银行成立科技支行,提升服务科创企业的覆盖面和精准度;依据科创企业白名单,推进科创企业金融需求对接。
完成时限:已完成。
(1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创新
主要内容:打造以企业知识产权和综合创新能力评价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通过搭建平台载体,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线上发布、办理及代办质押登记,提高融资效率,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信贷、保险、证券等多种金融工具,解决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昆山支行、市金融办。
落实举措:联合市科技、财政等部门,印发《“昆科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纳入市综合风险池;建设昆山市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质押产品发布、代办等事项,组织开展质押需求调研、银企对接等活动,筹建知识产权金融联盟,多渠道多方位拓展融资渠道;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国金鑫欣—昆山专精特新知识产权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复,实现全国县级市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零突破”;推动宝涵租赁申报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注册发行;加强政策引导,推动银行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放;组织银企对接会,扩大政策知晓度。
完成时限:已完成。
4. 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域(5项)
(15)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市场化升级新模式
主要内容:有需求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与行业特点编制智能制造技术指南并设置榜单,明确揭榜要求。揭榜企业按照榜单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和场景建设。专业机构提供检验检测、咨询诊断、评估评价等公共服务。通过政府、企业、专业机构三方联动,解决企业智能化转型过程中“不会转、资源少、管理难”问题。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
落实举措:持续优化智能制造诊断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免费诊断服务,推行智能制造顾问制度,帮助企业提供解决方案。组织企业参加苏州市级智能车间(工厂)诊断服务。支持企业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实施技术改造。加强赛迪工业和信息化(昆山)赋能中心建设,联合各部门、各板块、各行业协会力量,建设“纵向畅通、横向联动”的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服务矩阵,扩大服务资源总量,打通为企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推进昆山市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建设,通过举办各类数字化供需对接活动,积极搭建政府、企业、服务机构对接平台。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为200家以上企业提供诊断服务。
(16)健康医疗大数据转化应用
主要内容: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存、管、算、用”标准化一站式转化应用平台,提供数据安全、授权使用和保障隐私计算的环境,建立“实名申请、快速审批、定点调取、分类使用、全程监控、多方监管”的数据安全共享管理规范和转化应用流程,做到“数据不出机房”,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共卫生、临床科研、产业发展等领域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
落实举措:持续推进昆山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坚持平台和医疗机构数据交互和业务协同,升级改造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心和数据灾备中心,完成市内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妇幼、血液、急救、计免、死亡、卫监等公卫机构与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大数据中心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统一预约诊疗、个性化健康宣教、健康档案查询、诊疗记录查询、检验检查报告查询,推动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昆山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已完成与苏州和省全民健康平台互联互通,2023年通过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五级乙等测评(目前国家评测最高级别)。市一医院、市中医院取得互联网医院许可,接入江苏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
完成时限:已完成。
(17)专利导航助力产业创新协同联动新模式
主要内容: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系统化组织实施区域规划类、产业规划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促进创新资源科学高效配置,助力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举措:持续深化升级专利导航机制,累计获批苏州市专利导航项目42项;以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建设为重心,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围绕光电产业发展,出具《MicroLED专利态势分析报告》《OLED产业分析报告》,助力企业明确产业发展路径、定位布局、规避风险;出台《推动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在知识产权扶持政策中纳入对专利预警、导航等信息利用与分析服务的支持,引导企业导入专利导航机制,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完成时限:已完成。
(18)专利开放许可新模式
主要内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征集市场前景好、适合多个主体应用的专利,由高校院所等专利权人自愿明确许可使用费等条件并公开发布,中小微企业等技术需求方支付相应费用即可方便快速达成“一对多”许可,提升谈判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技术供需对接。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举措:建立童车领域、机器人领域开放许可专利包,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分别发布“服务机器人视觉抓取方法及服务机器人”“机器人充电座”及儿童秋千领域核心技术“摇摆机构的专利组合”等15件专利;建设“元宇宙”概念开放许可专利池,首批20件网络及运算技术发明专利落地开放许可。
完成时限:已完成。
(19)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改革
主要内容:优化升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拓展线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内容,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集成知识产权交易、许可、专利导航、质押、保险等功能,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最多跑一地”。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落实举措:建设昆山市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全市创新主体提供专利检索、高价值专利推广、商标品牌规划、法律咨询等“一站式”公益服务;启动建设昆山市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实现知识产权大数据的关联检索和分类检索,为全市创新主体提供深层次的知识产权大数据情报服务。
完成时限:常态化。
5. 知识产权保护领域(3项)
(20)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先机制
主要内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除外)在立案前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予立案。立案后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第三人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等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举措: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商标法》第60条,按照公正合理保护的要求和过罚相当的原则,将行政处罚与调解挂钩,对侵权违法行为进行公正处理,高效及时化解纠纷,节约行政资源。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由市场监管分局调解组织优先介入调解,调解不成时,逐级流转至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建立健全调解运行机制,对知识产权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按种类、性质进行集中梳理和分流办理。
完成时限:已完成。
(21)知识产权类案件“简案快办”
主要内容:强化庭前会议功能,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形成案件审理要素确认表,做到庭前即固定侵权证据、明确案件争点。优化庭审程序,适宜合并庭审的系列案件可以进行合并庭审,围绕争议焦点重点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强化当庭宣判,推广要素式判决,实现判决书的标准化与流程化。
责任部门:市人民法院。
落实举措:建设“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并实质化运作,法官助理参与知识产权纠诉前调解工作,并在30天内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完成司法送达、证据交换以及鉴定评估程序的启动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诉讼案件高效审理。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诉前、诉中证据保全、行为保全工作机制,公正高效采取相关保全措施。强化简案、类案合并审理、快速审结的工作模式,探索并推广知识产权要素式民事判决书。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2)专利侵权纠纷“先行裁驳、另行请求”裁决模式
主要内容:专利行政部门在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过程中,若涉案专利权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可告知请求人撤案,请求人坚持不撤案的,可以先行驳回请求。但在裁决书中写明,若经司法审查专利权维持有效的,请求人有权另行提出裁决请求。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人民法院。
落实举措:专利侵权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已在具体工作中执行。
完成时限:已完成。
(二)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23)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
主要内容:推出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支持保险机构搭建起“承保前进行风险评估、承保中提供专业预警服务、出险后积极有效应对”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帮助企业以市场化手段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支持企业“走出去”。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金融办。
落实举措:昆山保险机构已推出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综合执行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加大政策宣介力度,提升保险服务专业化水平。
完成时限:已完成。
(24)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分级分类管理”新模式
主要内容:搭建人海排污口“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体系,根据入海排污口特性及其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明确不同类型入海排污口的责任主体及管理要求实行重点、一般和简化分类管理。
责任部门:昆山无海洋监管权限。
完成时限:昆山不靠海,不涉及相关改革事项。
二、高度重视推广工作
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重大意义,将复制推广工作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要把复制推广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与巩固落实前六批经验结合起来,同一领域的要加强系统集成,不同领域的要强化协同高效,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逐步构建与昆山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切实做好组织实施
市商务局统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各部门要将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列为本部门重点工作,加强组织实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复制推广工作全面落实,确保改革试点经验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主动作为,加强政策研究、上下对接,做好任务细化分解,把控完成进度,争取在全国、全省、苏州率先落实。对已在昆山市实施的改革事项,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效。市商务局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适时开展落实情况摸排和成效总结。
附件:昆山市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
任务分工表
附件
昆山市复制推广自贸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任务分工表
序号 |
改革事项 |
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统一化、标准化、 信息化 |
统一省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实现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等标准化。整合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土地、规划等部门业务系统深度融合,部署应用审批标准化成果,通过细化项目编码规则,大力推行电子证照,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和建设过程精准管理,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 |
市行政审批局、 住建局 |
2 |
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单 “云签发”平台 |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立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平台,实现出口货物海关检验检疫证书数据电子化。 |
昆山海关 |
3 |
航空货运电子信息化 |
探索建立航空货运电子信息标准体系。搭建电子货运信息服务平台,为航空公司、机场货站、枢纽机场、货代企业、卡车企业等提供跟踪查询、在线监控、在线物流交易等信息服务,实现出港收货一安检一货物鉴定等全流程一站式电子化操作。推进航空货运电子运单应用,实现机场货站与航空公司数据实时互联互通。 |
市交通运输局 |
序号 |
改革事项 |
内容 |
责任单位 |
4 |
水路运输危险货物 “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 |
海事部门搭建多途径互联互通渠道,在水路运输危险货物监管中实行“智慧获取、信息核查、开箱查验、调查处理”四步稽查法,精准打击危险货物谎报匿报行为。 |
市交通运输局 |
5 |
海事政务 闭环管理 |
推动海事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通过实施不见面受理、网上审批、不见面补正、邮寄发证等措施,大幅提高海事政务服务效率。 |
市交通运输局 |
6 |
国际航行船舶“模块化” 检查机制 |
遵循“自上而下、从后到前、由外至内”的原则,对国际航行船舶驾驶台、无线电等十个模块进行安全检查,提升检查服务效率与质量,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形成“无接触”远程模块化检查模式。 |
市交通运输局 |
7 |
应用电子劳动合同信息 便捷办理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业务 |
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公布接收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数据格式和标准,方便企业和劳动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电子劳动合同信息。依托电子劳动合同信息,支持企业和劳动者便捷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和待遇申领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业务。 |
市人社局 |
序号 |
改革事项 |
内容 |
责任单位 |
8 |
医药招采价格调控机制 |
依托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对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与采购的企业、医疗机构开展价格监测,督促企业和医疗机构遵守集采、谈判等价格管理结果,引导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
市医疗保障局 |
9 |
跨境人民币 全程电子缴税 |
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为境外非居民纳税人提供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的便利。 |
人行昆山支行、 昆山税务局 |
10 |
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 诚信企业跨境人民币 结算业务便利化 |
支持银行在业务背景真实的前提下,为优质诚信企业办理与境外分公司、项目部等机构账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收付业务,解决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境内外资金划转难题。 |
人行昆山支行、 市商务局 |
11 |
证券、期货、基金境外 金融职业资格认可机制 |
建立证券、期货、基金“三位一体”的境外金融职业资格认可机制。具有境外相关金融职业资格,所在国家(地区)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金融人才,无需参加专业知识考试,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考试后,即可申请注册从业资格或办理执业登记,开展金融专业服务。 |
/ |
序号 |
改革事项 |
内容 |
责任单位 |
12 |
动产质押 融资业务模式 |
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推动改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条件,助力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人行昆山支行、市金融办 |
13 |
科创企业票据 融资新模式 |
根据政府管理部门发布的科创类企业名单,建立银行系统支持名录,运用票据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给予企业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加快办理贴现,或通过引入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等资源提供担保支持办理贴现。 |
人行昆山支行、市金融办 |
14 |
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模式创新 |
打造以企业知识产权和综合创新能力评价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通过搭建平台载体,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线上发布、办理及代办质押登记,提高融资效率,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信贷、保险、证券等多种金融工具,解决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
市市场监管局、 人行昆山支行、 市金融办 |
15 |
制造业智能化转型 市场化升级新模式 |
有需求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与行业特点编制智能制造技术指南并设置榜单,明确揭榜要求。揭榜企业按照榜单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和场景建设。专业机构提供检验检测、咨询诊断、评估评价等公共服务。通过政府、企业、专业机构三方联动,解决企业智能化转型过程中“不会转、资源少、管理难”问题。 |
市工信局 |
序号 |
改革事项 |
内容 |
责任单位 |
16 |
健康医疗 大数据转化应用 |
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存、管、算、用”标准化一站式转化应用平台,提供数据安全、授权使用和保障隐私计算的环境,建立“实名申请、快速审批、定点调取、分类使用、全程监控、多方监管”的数据安全共享管理规范和转化应用流程,做到“数据不出机房”,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共卫生、临床科研、产业发展等领域提供数据支撑。 |
市卫健委 |
17 |
专利导航助力产业 创新协同联动新模式 |
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系统化组织实施区域规划类、产业规划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促进创新资源科学高效配置,助力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
市市场监管局 |
18 |
专利开放许可新模式 |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征集市场前景好、适合多个主体应用的专利,由高校院所等专利权人自愿明确许可使用费等条件并公开发布,中小微企业等技术需求方支付相应费用即可方便快速达成“一对多”许可,提升谈判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技术供需对接。 |
市市场监管局 |
序号 |
改革事项 |
内容 |
责任单位 |
19 |
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 集聚发展改革 |
优化升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拓展线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内容,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集成知识产权交易、许可、专利导航、质押、保险等功能,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最多跑一地”。 |
市市场监管局 |
20 |
知识产权纠纷 调解优先机制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除外)在立案前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予立案。立案后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第三人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等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市市场监管局 |
21 |
知识产权类 案件“简案快办” |
强化庭前会议功能,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形成案件审理要素确认表,做到庭前即固定侵权证据、明确案件争点。优化庭审程序,适宜合并庭审的系列案件可以进行合并庭审,围绕争议焦点重点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强化当庭宣判,推广要素式判决,实现判决书的标准化与流程化。 |
市人民法院 |
序号 |
改革事项 |
内容 |
责任单位 |
22 |
专利侵权纠纷 “先行裁驳、另行请求” 裁决模式 |
专利行政部门在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过程中,若涉案专利权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可告知请求人撤案,请求人坚持不撤案的,可以先行驳回请求。但在裁决书中写明,若经司法审查专利权维持有效的,请求人有权另行提出裁决请求。 |
市市场监管局、人民法院 |
23 |
推广知识产权 海外侵权责任险 |
推出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支持保险机构搭建起“承保前进行风险评估、承保中提供专业预警服务、出险后积极有效应对”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帮助企业以市场化手段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支持企业“走出去”。 |
市市场监管局、金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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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海排污口规范化 “分级分类管理”新模式 |
搭建入海排污口“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体系,根据入海排污口特性及其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明确不同类型入海排污口的责任主体及管理要求实行重点、一般和简化分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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