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化管理,根据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苏州市对标上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及苏州局“市场主体优服年”主要工作任务和创新创优项目清单文件要求,现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4.0版清单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本《指导意见》及所附“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1《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4.0版清单指导意见》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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