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促)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评审等程序,初步确定了支持项目,现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二批)计划表(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9日至9月15日
电 话:0757-832869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二批)计划表
佛山市商务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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