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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区级第三批产业扶持政策项目(总部经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0:01:55 发布部门:姑苏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各街道,辖区各企业:

  根据《姑苏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姑苏府〔2021〕119号)、《姑苏区、保护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苏名城保护办发〔2022〕159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区级总部企业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姑苏区、保护区依法注册登记并依法缴纳税收的企业;

  2.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情况、无不良征信记录;

  4.符合《姑苏区、保护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总部企业认定标准,或往年已被认定为市、区级总部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总部

  1.网上申报选择“2023年申报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总部”,填写完整的《姑苏区、保护区政策扶持项目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见附件1);

  3.总部企业简介,包括关于主营业务的介绍、总部与分支机构的架构介绍、纳税情况,并附总部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4.总部企业控股公司信息情况表(附件2);

  5.2022年财务报表等相关财务资料;

  6.申请落户补助的,需提供相关落户协议以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实际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7.总部办公用房的租赁合同及发票,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8.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区内企业新评总部

  1.网上申报选择“2023年区内企业新评总部”,填写完整的《姑苏区、保护区政策扶持项目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见附件1);

  3.总部企业简介,包括关于主营业务的介绍、总部与分支机构的架构介绍、纳税情况,并附总部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4.总部企业控股公司信息情况表(附件2);

  5.2022年财务报表等相关财务资料;

  6.申请房租补贴的,需提供2022年扩大总部办公用房面积的(不含分支机构)的说明(办公地址、面积变化情况),并附变动前后的租赁合同及发票,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7.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3)总部企业复核

  1.网上申报选择“2023年总部企业复核”,填写完整的《姑苏区、保护区政策扶持项目申请表》;

  2.2022年财务报表等相关财务资料;

  3.总部企业控股公司信息情况表(附件2);

  4.申请房租补贴的,需提供2022年扩大总部办公用房面积的(不含分支机构)的说明(办公地址、面积变化情况),并附变动前后的租赁合同及发票,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三、申报时间

  9月11日起至9月20日止。

  四、申报程序

  以上项目均按照“企业申报-街道初审-区发改局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审-领导小组备案或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

  五、其他事项

  1.请各街道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并填写《2023年总部企业申报和复核汇总表》(见附件3),于9月20日前发至区发改局服务业处;

  2.项目网上申报网址:http://xm.gusu.gov.cn/;

  区发改局服务业处联系电话:68728314,请需要申报的企业先与所在街道经发处(局)联系(平江街道:67270352;金阊街道:68270837;沧浪街道:65163858;双塔街道:65118423;虎丘街道:65312745;苏锦街道:67217670;吴门桥街道:67861181;白洋湾街道:65351137)。

  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企业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总部企业控股公司信息情况表.xls
附件下载
附件3:2023年总部企业申报和复核汇总表.xlsx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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