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晋市科字〔2021〕24号)和《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县级科技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复核、专家实地考察评审等程序,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我市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晋城市科技局提供书面材料,提出异议的材料应有事实依据,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少江、刘雪璐
联系电话:0356-2688001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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