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单位自主申报和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总第四批)苏州市创新联合体受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至9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交流处,65231335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65233149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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