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根据《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青海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青科发政〔2021〕72号),我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评估工作,经现场评估、会议评估等程序,现将评估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3日。
二、异议受理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或来访向我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厅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同时便于落实异议内容,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厅将不予受理。
(二)异议受理部门
1.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米杰联系电话:0971-8244525
2.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
联系人:赵福昌 联系电话:0971-8086268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
邮 编:810000
附件:2022年度青海省(重点)实验室分类评估结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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