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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8:37:14 发布部门: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收藏

  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各中小企业:

  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于2023年11月9日至11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该展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展会主题为“绿色发展 数字赋能 融通创新 合作共赢”。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企业参展成效,请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发挥资源优势,组织优质中小企业报名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介绍

  APEC技展会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框架下中小企业领域重要合作项目,旨在务实推动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合作,已经成为APEC中小企业领域规格最高、影响最广、规模最大,专门服务于APEC中小企业创新成果交流、展示、交易、合作的重要平台。本届展会线下规划展览面积约5万平方米,设置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及新能源、医药及医疗器械、工业互联网及产业服务、特色产业展区等6个行业展区。设置1个主会场,3个分会场,主会场组织开展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大会,并组织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数字化转型创新服务论坛、中小企业投融资、海洋经济等论坛,同时举办产业链配套活动。

  二、招展计划

  我省计划组织安排12个展位(每个展位为3×3米),筛选12家企业参展。参展企业主要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及新能源、医药及医疗器械、工业互联网及产业服务等产业,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为招展对象,集中展示中小企业最新产品和技术,展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三、参展要求

  (一)参展企业必须有法定工商登记,依法纳税,守法经营,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参展产品必须具有“专、精、特、新”等特点,有市场竞争力。

  (二)参会企业产生的展位费、布展费、展品运输等费用由省工信厅负责,并负责参展企业1人的差旅费。我厅不向企业收取其它费用。

  (三)报名参展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参展申请表(见附件1);

  2.参展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证明参展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

  3. 参展企业负责人或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参展产品宣传材料(见附件2)。

  (四)请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共服务平台积极组织推荐企业参展;请各企业于 9月 20 日前将上述材料以电子件方式(PDF及可编辑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张晓飞,电话:65357884

  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陈宇丽,电话:13005039047

  电子邮箱:zxqyfzfw2023@163.com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5日

附件下载
参展产品有关材料模板.doc
附件下载
参展申请表.doc
(责任编辑:xiaoli)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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