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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8:38:07 发布部门:运城市科技局 收藏

  县(市、区)工科局、科创中心、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科技人才服务运城高质量发展,拟实施“科技副总”项目,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运城市“科技副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科技副总是指从省内外高校(包括高职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聘到运城市企业兼任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市内相关企业可以申报科技副总岗位,每家企业申报岗位数量不限。一名科研人员只能申报服务一家企业。

  二、资格条件

  (一)申报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运城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企业应当具有下列资质之一:企业为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法人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

  3.申报企业与有聘用意向的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所在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

  4.优先支持围绕我市先进装备制造、精品钢、新材料等“415”十大工业产业集群开展技术服务。

  (二)申报科技副总岗位的人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优良的作风学风;

  2.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所在单位为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

  三、有关待遇

  (一)企业为科技副总提供相应科研经费与科研条件;

  (二)科技副总承担的科研任务优先获得相应类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三)科技副总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市级、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柔性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

  四、申报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经开区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运城市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kjjkgk@163.com,并将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合作协议(已签订合作协议可提供扫描件)报送至科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聪 8711213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下载
运城市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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