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拟对长沙市2022年第二批认定(含第一、二批补充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依据《长沙市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长发〔2021〕21号)文件:“以奖代补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和10万元的经费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所在区县(市)、园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二、申报主体
长沙市2022年第二批认定(含第一、二批补充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申报企业登录长沙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管理系统-2022年认定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按要求在系统内提交材料:
(1)在线填写“2022年认定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并签字盖章扫描上传至项目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上传至项目附件;
(3)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上传至项目附件。
2.企业更名(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名称不一致)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盖章扫描上传至项目附件):
(1)企业更名的情况说明;
(2)企业更名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1.各区县(市)科技局、湘江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宁乡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及时通知所属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填报。
2.区县(市)科技局、湘江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宁乡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审核把关,按要求在系统内进行审核、推荐。
3.网络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9月14日,推荐时间截至9月18日。
4.申报主体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需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
5.各区县(市)科技局、湘江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宁乡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及汇总表(附件2)一份,加盖公章后,纸质件及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
五、咨询方式(附件1)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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