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深圳市税务局:
为继续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四、本通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
关于对《北京市昌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昌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4年北京市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含预评价)结果公示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第四批)的通知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就《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对海淀区2024年度第8批拟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公开征求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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