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应用场景建设统筹联席会办公室通知要求,为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十四五”时期北京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谋划部署一批市级重大应用场景,通过场景创新带动底层技术、关键核心技术迭代创新与示范应用,按照《北京市进一步统筹应用场景完善全流程创新体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征集第五批市级重大应用场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全域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领域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交通、生态、应急、人文、执法、商服、教育、医疗、政务,以及新型基础设施等。
(二)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
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传统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国企数字化转型、数字消费、智慧建筑、智慧农业等领域。
(三)前沿新技术验证应用
为首都重点培育的前沿新技术提供验证突破机会的应用场景,技术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3.0、人工智能、机器人、区块链、超高清视频、量子通信、先进能源等。
(四)重点区域特色应用场景
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新首钢、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分园、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点区域及中关村论坛等重大活动,围绕区域特色地标、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谋划的体现首都特色和区域禀赋的应用场景。
二、 征集对象
驻丰台区各类企业。
三、 征集类别与要求
按照《北京市进一步统筹应用场景完善全流程创新体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开展市级重大应用场景三类清单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应用场景需求、应用场景能力、应用场景示范项目三类清单。
申报主体和实施范围原则上应在北京市行政范围内,其中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域应用场景,实施地点可在津冀地区。申报主体在知识产权、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应用场景建设内容应具备较强的市场推广价值,形成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等创新成果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较大的应用潜力和市场空间,能够带动一批科技企业成长,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此外,三类应用场景还应该各自满足以下特定要求:
(一)应用场景需求
1.应用场景需求申报基本条件。申报主体应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行业领军企业等应用场景开放单位,申报内容为源于自身业务发展诉求的各类关键核心技术应用需求,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无相关伦理风险和安全隐患。
2.提出明确的应用场景建设需求。应用场景需求应符合国家战略方向和首都发展定位,围绕年度征集方向提出具有一定普适性和通用性的痛难点问题,明确拟采用的关键核心技术。
3.提出明确的技术创新预期成果。应用场景需求应为关键核心技术提供验证机会,提出明确的技术创新预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设计科学、可行、合理的技术指标。
4.具备开放合作的场景建设基础。能够提供应用场景建设所需空间、资金、设施等基础资源,具备与外部技术供给机构联合创新的条件。
(二)应用场景能力
1.应用场景能力申报基本条件。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在京科技企业,申报内容应为企业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所形成的产品或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
2.具有较强的技术领先性。申报内容所应用的技术具备较强的先进性,符合北京前沿技术战略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术应用。
3.具有显著的创新成效。申报内容应满足重点行业领域的具体应用场景需求,切实解决了智慧城市、产业升级、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共性痛难点问题,实现了效率或效果的提升。
4.具有典型的实践案例。应用场景能力已取得实际成效,原则上应提供至少1个已经实践的典型应用案例。
(三)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1.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申报内容应为自2022年以来,已经实施完成或具有重大进展的应用场景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无相关伦理风险和安全隐患;申报主体应为应用场景项目建设牵头单位,须为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鼓励各领域应用场景项目建设牵头单位与技术供给单位联合报送,联合申报单位最多为3家,须为北京市登记注册。
2.项目具备较强的创新示范性。申报内容应符合国家战略方向和首都发展定位,能够综合展现北京城市魅力和重要科技创新成果。
3.面向新技术提供验证应用机会。申报内容应提出在应用场景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测试验证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形成的主要技术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指标,成果具有明晰的知识产权。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
填写《1.北京市第五批市级重大应用场景申报信息汇总表》和《北京市第五批市级重大应用场景申报书》(见附件),WORD格式文件和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申报书的封面、骑缝及承诺书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kxjzhk@mail.bjft.gov.cn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请项目申报单位做好存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 璇,83656385、13811673785
五、其他事项
丰台区科信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应用场景项目的代理活动。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丰台区科信局无关。
特此通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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