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7:46:22 发布部门: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开封市科技人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决定启动组织申报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人才项目工作,请你们按照申报指南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科技人才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科技人才项目设科技创新人才合作项目、科技创业人才合作项目两类子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科技人才项目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相关产业领域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并对本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3.在开封有合作单位,市外人员须与开封市内的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

(二)申报科技创新人才合作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2023年1月1日前未满60周岁;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

(2)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优势特色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4)符合国家《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专业人才A类;

(5)已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绩。

(三)申报科技创业人才合作项目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申请者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原则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4.所创办企业在开封市内注册,创办时间2年以上。

5.所创办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6.所创办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少于200万元;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原则上不少于500万元。

7.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创办者、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预算编制要求

1.申请人按《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试行)》(附件1)编制预算。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三倍。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在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询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含民办高校、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2023年4—6月)。

四、组织方式

1.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其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高等院校、市属科研机构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其它单位均通过所在辖区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

2.项目申报集中受理,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主管部门,附件2)审核统一报送,不得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所有申报项目视为非涉密)。

 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3年9月4—17日。

申报单位在“开封政务服务网(www.kfzwfw.gov.cn)—开封市科技局”注册并登录。申报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选择“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认定”栏目;申报科技人才项目。填写《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4)以及必要佐证材料并提交。申报项目需在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范围之内。

(二)审核推荐

审核时间:2023年9月18—19日。

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书、预算申报书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报送至项目主管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盖章确认,县(区)财政局、市直单位及高校、科研机构财务部门负责对预算申报书进行审核盖章确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填写《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加盖项目主管单位和财政主管部门公章推荐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财务主管部门未审核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窗口受理

受理时间:2023年9月20,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点:开封市民之家2楼综合受理窗口。

申请单位应提交纸质材料:

1.《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及必要佐证材料装订一式三份。

2.提供《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及必要佐证材料装订一式三份。

 此外,主管单位需报送《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将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市科技局工作邮箱。严禁在市民之家外申报、受理。

六、联系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合作科:25957359

市科技局监督诚信科(行政审批科)  :22922661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23876033

市民之家综合受理窗口:22833577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合作科邮箱:kfyzrck@163.com

附件: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试行).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名单.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3.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4.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5.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点击下载)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4日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