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2号),园区经发委会同企服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初步确定了2023年第一批制造业重点企业新增入库(调库)名单。
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重点企业库管理办法》(苏园经〔2021〕16号)确定的工作流程,现对2023年第一批制造业重点企业新增入库(调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15028
联系电话:
苏州工业园区经发委:66681044(异议、举报)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92(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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