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深府〔2022〕28号),现组织开展大鹏新区微型企业防疫消杀补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方式一在线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微型企业防疫消杀补贴”,在线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后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
2.方式二委托申报。申报企业可将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至窗口邮箱xzfwdt@dpxq.gov.cn,委托窗口进行填报。
二、受理时间
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4日18:00。请申报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附件3、4)要求认真申报。
四、咨询电话
葵涌办事处:0755-89778108;大鹏办事处:0755-84301621;南澳办事处:0755-8440107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五、其他
1.申报主体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2.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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