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3号)等文件规定,现拨付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资金(详见附件)。
各企业收款后请按国家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做好账务处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配合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后续管理工作。
专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林岚,联系电话:8109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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