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市发改委和大数据局牵头探索在我市开展用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改革。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我委起草了《苏州市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530,市发改委信用建设处(邮编:215004)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yjsc@fgw.suzhou.gov.cn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苏州市发改委
2023年8月21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