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3〕58号),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各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乐山高新区科技局,以及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及时报送。
(二)市科技局负责组织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非扩权县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以及统筹安排全市限额申报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和县(市、区、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乐山高新区科技局于2023年9月10日18时前,将本地区(部门)内限额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归口业务科室,确保项目申报书上报至“待推荐单位审核”状态。
市科技局归口业务科室,对“待推荐单位审核”状态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如提交材料不全等),及时反馈修改。请于9月15日18时前完成申报项目在线审核,将审核汇总表交资配科。
二、项目咨询与审核科室分工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8:00
1.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普专项
社发科 曾勇 2443331
2.省院省校科技创新合作、区域创新合作、国际/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央在川高校院所“聚源兴川”项目
成果科 陈亚非 2425013
3.软科学研究项目、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专项
资配科宋培霞2 443476 吴洋 244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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