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办法》(姑苏办〔2021〕56号)要求,现对2023年度姑苏区第一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拟认定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8日,公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科技处
联系电话:0512-68727615
联系地址: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苏州市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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