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计划开展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投入补贴项目审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服务商,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投入补贴项目审计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对2023年度受理的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投入补贴项目进行费用审计,审计要求如下:
1.核实项目的完备性、规范性、相关性、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资料等);
2.核实申报单位的注册信息、纳税纳统情况等是否符合操作规程申报条件;
3.实地核查项目实施地是否在宝安区;
4.核实企业是否获得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认定,且申报时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5.核实项目所列清单中的设备、配套软件投入是否在补贴范围,以及涉及的合同、发票、支付票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规定,与项目实际投入、运行情况是否相符;
6.核实项目实际投入、运行情况与项目立项决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竣工验收报告、项目专审报告、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备案表、纳统统计报表等材料之间的逻辑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
7.专项审计出具的审计意见应明确审计结论,对于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建议资助金额给予明确表述。
8.其他根据操作规程和审核要求认为需要核实的情况。
(二)服务时间
不超过60个工作日。
(三)服务费用
单个项目的审计服务费用为2800元(含税价),包括了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税费、差旅、材料制作等全部费用。
本次审计项目数量预估为74家,预计项目总费用为207200元。为提升工作效率,拟聘请2家会计师事务所同步开展审核工作,实际费用按照完成的审计项目数量据实结算(单价*实际完成数量,每一个申报项目为一个单位)。
(四)工作质量要求
1.审计过程应公平、公正、客观,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工作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对工作情况、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审计人员不得接受贿赂,徇私舞弊,与被审计单位有利益关系的应提出回避。
3.审计报告应真实客观,数据详尽、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附件证明材料完备。
4.中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相应的专业团队,服从采购人的项目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及时将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存在问题与采购人沟通。工作期间,未经采购人批准,服务人员不能调换(采购人要求的除外),不得中途退出;中标服务商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服务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服务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的,采购人将相应扣减要支付给供应商的费用。中标人派出的服务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
5.中标人派出的服务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或被有效投诉的,采购人除相应扣减要支付给供应商的费用外,可视情节解除与供应商的服务协议。
三、相关要求
1.投标人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标人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书面如实说明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5.投标人应不同时承接我区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业务。
6.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四、投标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附件评分细则,按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封装在信封内,加盖骑缝章,提供的每页文件必须加盖单位的公章,文件的内容应包含:
(一)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人员情况(注册会计师人数)、资质等级、经营年限、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上一年度年度业务收入排名情况、综合实力等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项目经验有关材料:2020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深圳市范围内与政府机关从事过同类资金项目审计工作(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人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相关说明。
(五)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整体思路及工作计划,人员组成、分工及内部控制制度等。
(六)投标人相关承诺书:包括服务承诺书及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承诺书等。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8:00分,逾期未报名的,恕不接收。
(二)投标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804室产业规划科,联系人:黄小姐,电话:27660896。
六、开标、评标与定标
(一)评标组织:本项目由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负责评标。
(二)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三)定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
(四)评标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评标、定标办法:由评标小组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按各供应商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选取分数排名前两名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人。
七、其他说明:
(一)本采购将按照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采购管理办法确定中标服务商。
(二)本文件不作为正式合同条款,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三)相关需求和工作办法解释权归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终止采购。
附件:1.采购需求书
2.评分细则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3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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