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发布通知,企业自愿申报,我局初步审核,决定将“一种用于制备氯化氰的氯化反应装置及氯化反应工艺”等15项专利项目提名至辽宁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评审,现予以提名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知识产权促进协调科 曹玉东刁予非
通信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3号
邮编:115000
联系电话:0417-2666521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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